春节临近,目前各地把危化品作为安全监管重点,组织专家队伍到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实现行政性安全监管和技术性检查指导有机结合,提高安全监管效果。对此,有专家指出,专家安全检查制度需要解决专家专业结构组成、检查频次以及检查结果确认等问题,以保证专家安检查而有实、查而有效。
化工生产专业性强,生产工艺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大,是产生各种危险源和各类事故隐患的根源。而中小化工生产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安全管理力不从心等问题普遍存在,从而使不少企业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没有根治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化工生产事故,都是因为企业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和防范而酿成了大祸。隐患排查已成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势在必行。
据记者调查,江苏省是国内率先建立化工企业专家安检制度的省份。2008年5月,该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他各省市也纷纷建立了专家安全检查制度。随后,各地相继建立了专家库。
专家组成虽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是大都是聘请生产企业、化工科研院校及设计部门的专家。化工安全生产离不开工艺,因此,山东菏泽市第二届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化工医药组专家卢方亮建议,化工安检专家最好是干过专业工艺和生产,并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士。他认为,安全检查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懂法规的人熟悉工艺较难,而懂工艺生产的学习法规政策相对容易。只有聘用懂工艺生产的专家,才能真正查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
南京工业大学安全工程研究所教授张礼敬介绍,目前,常用化学品多达7万多种,且每年还有上万种新品种问世,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极易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中毒事故。一般来说,人们对新材料、新物质的应用研究比较充分、全面,而对其安全方面性能的测定与研究普遍滞后。他建议,安检专家组应把搞新化学品研发与应用的研究人员吸纳进来,这样才能真正发现并预防新产品在生产与应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专家还指出,各地所聘安检专家最好是第三方人员,与所检查单位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这样,能相对客观地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专家意见要形成正规程序,才能保证落实。专家查出的大小隐患以及整改意见,虽然权威但并不能完全保证企业照此落实整改,一些企业安全整治仅停留在口头上,对小的隐患整改得过且过。还有一些企业法人只注重经济效益,安全经费投入不够。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安徽氯碱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亮建议,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专家安全检查查而有实,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对专家查出的大小隐患和整改建议,由专家、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三方予以确认,由安监局形成执法文书,以确保检查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隐患整改落实。
据了解,江苏省从今年开始推行“三位一体”专家组活动模式,即省安监局相关处室、省安委会专家组的相关专业组、省安科院的相关专业所三个单位联合一体的专家组活动组织模式,实现处、组、所三者的活动挂钩,以“三位一体”的组织模式,保证专家意见的落实。
据介绍,目前各地的专家安全检查频次大都是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较高危险反应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其他化工生产企业,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董亮表示,专家查安全,检查的频次决定效果。这次来了,下次不一定什么时候再来,就很难发现隐患和问题。当前企业推进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需要专家经常深入企业才能发现问题,否则很难保证检查效果。
据江苏常熟市安监局局长殷朱介绍,目前,常熟市有1000多家化工企业,单独依靠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检查,难有效果。所以,该局要求每家化工企业单独聘请安全生产专家。从实践情况看,绝大部分企业都可以接受。这样,就使专家安检频次问题得以解决,提高了专家安检效果,解决了政府安全管理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使专家管技术、政府负责政策及意见的设想得以落实。
专家指出,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只是安全监管的一种有益补充,企业的安全生产主要还是要依靠自己。只有专家检查、企业自身检查和安监执法检查有机结合,互为依托,互为补充,才能逐步打牢危化品安全根基。
编辑:百奇